按照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,学院党总支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1月20日下午在碧螺校区B101开展理论学习活动。活动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春秋主持,总支纪检委员于涛领学,学院全体二、三级支委参加学习。
本次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为“2024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”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章: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。
于涛带领支委们认真学习了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,并在总结中提到,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,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,尤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,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严峻;作为高校,我们要坚持高站位谋划、多维度推进、严标准落实,旗帜鲜明讲政治,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,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。在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章时,于涛强调,在党的纪律体系中,廉洁纪律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,它不仅是党的生命线,更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。作为党员干部,更要严守组织纪律,强化组织意识,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,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,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,切实做到“四个服从”。